關于滯留集裝箱及貨物處置的公告
致:汕頭市平野航運有限公司及相關權利人
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根據汕頭市平野航運有限公司與我司簽訂的《費率協議》以及關聯的《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業務條款》(以下簡稱《業務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滯留集裝箱及貨物處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提單號:FESH2141318 和 FESH2141401(共2票)
集裝箱號:AMFU3021079、MRKU6548525、MRKU7403932、MSKU7983730、MRKU6659806、MRKU7453846、MSKU2250046、MSKU2438687、MSKU3995542、MSKU4398290(共10個20呎柜)
貨物:鉀長石(共271350千克)
欠繳碼頭費用:截至2025年4月20日,欠費總額人民幣588590.00元(人民幣伍拾捌萬捌仟伍佰玖拾元整)
二、處置依據
根據《業務條款》II.2及《民法典》第447條,我司依法對滯留貨物享有留置權,并有權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優先受償。
三、處置流程
鑒定、評估、拍賣(變賣)
四、公告期限與異議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截至2025年5月21日),汕頭市平野航運有限公司或其他權利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異議或主張權利:
聯系我司:商務部(聯系人:王先生,電話0754-8893 9839;丁小姐,電話0754-8893 9825);
提交書面材料至: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地址:廣東省汕頭市中山東路珠池港7號及8號泊位)
發送電子郵件至:wgg@sict.com.cn、 ops@sict.com.cn
**特別提示**:
逾期未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視為貴司自動放棄對集裝箱、貨物的所有權及主張權利,我司有權依法處置且無需承擔額外責任。
五、法律后果告知
若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我司將依法實施拍賣(變賣),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碼頭費用及處置費用。
逾期未主張權利的,視為貴司對自身權利的放棄,我司不再接受任何權利主張。
若因貴方未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相關責任由貴方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汕頭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1日